中华环保联合会(英文名:All-China Environment Federation,缩写:ACEF),于2005年4月22日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接受生态环境部、民政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团组织。联合会在生态环境部、理事会的领导下,秉承“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工作理念,围绕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的宗旨,通过公益诉讼、环境监督、法律援助等形式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化进程;为政府提供生态环境决策建议,协助和配合政府实现国家生态环境目标、任务;以及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理论支持和决策支撑,服务会员企业发展和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2019年12月中华环保联合会正式批复成立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健康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由从事环境与健康理论研究、环境与健康调查、宣传、监测、技术开发、规划、服务管理、第三方治理相关从业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在环境与健康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环境与健康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领导管理和业务指导,遵守总会章程和各项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秉承总会“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理念,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团结、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公众健康。
三、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培训班、经验交流会、课题研究等形式,促进环境与健康领域的技术与学术交流。
四、运用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公开信息平台宣传推广环境与健康知识,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
五、发挥环境与健康工作在生态价值转化中的驱动力作用,打造“环境健康+产业”,促进环境健康与旅游、现代农业、康养、绿色食品、房地产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经济业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带动环保产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六、以环境与健康理念,推动美丽乡村和健康乡村建设,探索以环境与健康工作推动乡村振兴的新模式。
七、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推动环境健康风险沟通的实现,零距离圆桌对话、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环境公益诉讼等手段,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推动建立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多元社会主体共建共享机制。
八、探索并完善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路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健康收益评估,推动把“保障公众健康”理念融入所有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九、组织征集和宣传环境与健康领域的优秀案例,并加以推广。
十、组织和参与国际交流活动,推动其他有利于环境与健康发展的业务。
十一、通过履行行业服务、协调、自律和维权职能,引导环境与健康行业规范、有序、持续地健康发展。
环境与健康专业委会组织:
主任委员:谢玉红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副主任委员:张悦、李瑞东、王建生、魏永杰、尤文法、袁悉程、杜冠军、钟文芳、魏晓娟、彭家源、刘咏梅、陈在根、叶延寿
秘书长:尤文法
副秘书长:刘咏梅